社科(2000)保防字4号
院属各单位:
科研大楼是我院的中心楼,是院领导、职能部门和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大楼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院领导、科研人员、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然而,科研大楼自1984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已发生了8起火灾(险)事故,特别是去年12月28日发生的火灾事故,险些酿成重大火灾。发生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为突出的是吸烟,8起事故中有6起是吸烟引起的。尤其令人担忧和不安的是,每次发生火灾事故之后,在各级反复强调严禁乱扔烟头的情况下,仍有个别人对此充耳不闻、照扔不误,以致同类事故连续发生,今年2月1日中午1时又有人将烟头随手扔进电梯间的垃圾袋内,将废品引燃,幸而被及时发现扑灭。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科研大楼安全,经院领导、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院科研大楼内实行禁烟。此决定有群众基础,有利安全,有利健康。据此,院防火委员会决定采取如下措施,确保禁烟决定的贯彻实施。
一、自
二、院以防火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禁烟工作小组,具体抓落实。禁烟工作小组组长:朱锦昌,副组长:贾仁忠,成员:张国宝、揣振宇、李树东、张崇元、马胜杰、魏淑英、赵培德、钱玉柱,下设禁烟办公室,主任:魏淑英,成员:房小良、韩真安、方继水。科研大楼内各所(局)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定具体负责人抓落实,并将负责人名单报院禁烟办公室。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全院各单位都要尽快召开会议,传达我院关于在科研大楼内禁烟的决定精神。尤其是大楼内各单位,要将禁烟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专门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禁烟宣传教育,讲清意义,提出要求,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发动大家都来关心支持禁烟工作,并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院禁烟工作小组要在楼内适当部位张贴禁烟标志,运用多种形式配合禁烟宣传教育活动。
四、建立健全禁烟规章制度。院属各单位,尤其是院科研大楼内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禁烟的具体规定,发动群众监督执行,推动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搞好检查督促。从
六、我院关于在科研大楼内禁烟决定的精神,原则适用于院属各科研、办公用房,请各所、局结合本单位情况参照执行。
七、本《决定》由院防火委员会、保卫局负责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防火委员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