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制度是我国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出版(编辑)、翻译、计算机、会计等专业实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职称评审工作。凡需要晋升或转评此类系列相应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院的职业资格考试或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主要有:
一、出版(编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出版(编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我院《关于2003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社科[2003]人字76号)的规定执行,即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初级任职条件的人员,可聘任相应专业职务。
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按照我院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社科[2003]人字60号)和《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社科[2003]人字103号)的规定执行,即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或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初级任职条件的专业人员,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按照我院转发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社科[2003]人字134号)及《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39号)的规定执行,即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高、中、初级任职条件的人员,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
| | 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网络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系统 | 信息服务 |
| 高级资格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 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 ||||
| 中级资格 | 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 网络工程师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
| 初级资格 | 程序员 | 网络管理员 |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电子商务技术员员 |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 网页制作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
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和《关于转发〈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社科[2007]人字49号)的规定执行,即取得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初级任职条件的人员,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法,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后,可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