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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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详情>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这主要表现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为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提供了价值观标准。同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在观念上的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遵循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原则。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将为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示范标杆。
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特殊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和理论升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一个新的研究高潮。与其他所有学科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接受某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也有其哲学基础。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提供示范标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
(一)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因及其传承
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提出了与《国富论》中“经济人”相对应的“道德人”概念,这显然是把他的经济学说建立在了道德哲学的基础上。但是,古典经济学在大卫.李嘉图那里出现了分野,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分别发展起来。作为斯密“经济人”思想的继承者,杰弗里•边沁为效用价值论提供了伦理学阐释,他认为,伦理的根源是幸福,而幸福的基础在于经济。边沁将个人利益即“自利”至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奉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最高道德原则,进一步夯实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道德哲学基础。这一套功利主义原则通过詹姆斯•穆勒(老穆勒)和约翰•穆勒(小穆勒)的传承,最终在阿尔弗雷德•马歇尔那里形成了体系化的新古典经济学微观部分。
但是,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改变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问题域,萧条的社会经济体中存在着大量闲置的生产要素,这意味着新古典经济学力图解决的“欲望无限与资源有限的矛盾”成了一个伪问题,自由市场机制在危机面前濒临崩溃。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凯恩斯从“个体利益均衡机制”的微观范式中挣脱出来,提出了社会经济再生产整体流程的“货币流量机制”。凯恩斯认为,与需求自动创造供给的“萨伊定律”不同,社会生产的总供给流量中只有一部分投入需求而进入再生产流程,其他部分被储存起来而退出再生产流程,造成部分再生产流程无法进行,这种“有效需求不足”是造成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源。既然市场无法自动调节这种“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力量将那些未能通过市场投入再生产的货币注入市场中,增加社会经济系统的货币流量,从而解决危机问题。
凯恩斯经济学形成了两个体系的传承,也即“两个剑桥学派”。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美国“剑桥学派”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人主义与凯恩斯的整体主义并不冲突,因此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分析和凯恩斯主义的宏观分析结合起来,形成了所谓的“新古典综合派”。但是,以罗宾逊夫人等为代表的英国“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并不赞同这种“综合”,他们反对用基于个人利益的边际计算来分析价格决定问题,而用社会全部商品再生产流程的货币流量来解释商品的价格现象,这就是“斯拉法模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剑桥学派认为只有他们真正继承了凯恩斯经济学“整体主义”的哲学基因,而不是新古典综合派。因此,“两个剑桥”之争的实质是凯恩斯经济学“哲学基础”的争论,从自诩为凯恩斯经济学正宗传承的新剑桥学派的阐述来看,凯恩斯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具有整体论唯物主义色彩。
(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创立和发展的哲学准备
政治经济学与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一起,并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唯物史观的创立过程。一方面,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进行了实质性批判,从黑格尔的市场社会概念中发现了通向唯物史观的切入点,从绝对精神的历史演化中批判地抽象出物质生产活动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哲学进行了实质性批判,通过对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的批判,获得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规律启示,从而以现实的生产关系来定义人的本质,以此批判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和抽象自然主义哲学,从而为创立唯物史观中作为社会关系集合体的“个人”概念实现了方法论革命。[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必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设想,在俄国首先成为实践现实。随着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要求也就被提上日程了。实际上,为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准备,从列宁写作于1908年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那里就已经开始了。1938年,在斯大林的指导下,苏共中央编写和出版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斯大林亲自撰写了其中的第四章第二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在被战争中断了较长一段时间后,在已取得的哲学基础上,1952年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1954年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构建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苏联范式”的整体框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互动发展历程
从一般性的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做直接的推理,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应是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学术传承上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形成了两种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种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所形成的哲学形态,而另一种是着重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学术后裔们的哲学文本,从当代视界对其文本进行新阐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前一种可被称之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后一种可称之为“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陆剑杰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提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三个方面的性质。其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衍生的,是对实践中得到的体验和认知加以提炼、总结和升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充分汲取中国传统哲学的营养,又实现了“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与西方哲学,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话和交流中不断发展起来的,是具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2]
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是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哲学基础的。从历史属性上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在接受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不断发展的,换言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准备,早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期间就已经开始了,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又是在接受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并与之互动的过程中完成的。这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来理解。
第一个历史阶段是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与李达、艾思奇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合作,提出并初步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创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初始形态,这其中又特别以毛泽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作为标志性成果。在这一新的哲学形态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上完成了国家工业化,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批注和谈话》等一系列成果。在学术界,以孙冶方、顾准、骆耕漠、卓炯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不仅把计划经济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还积极探索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问题,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出现了第一次研究高潮。
第二个历史阶段是以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作为起点的。作为改革开放的先声,真理标准大讨论鲜明地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政治经济学领域,要求我们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为基本准绳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反思和检视。也正是在哲学层面把“实践”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通过之后,邓小平同志评价这个决定“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应当说,哲学领域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和思想路线上的拨乱反正,推动着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掀起了第二次研究高潮。
第三个历史阶段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作为起点的。1992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实践推动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创新,先后提出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党,如何在新形势下推动党的建设”、“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如何推动科学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命题。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时代意义”进一步拓展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概念的范围,论证了两者存在互相贯通的关系,提出了“生产关系持续创新论”。[3]在辩证唯物主义方面,“略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时代意义”总结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原理”,进一步阐释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必须处理好“实践创新”与“正确实践”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践的革命性原理”。[4]也正是在党的新一代领导人与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新的研究高潮,涌现出一大批新理念、新成果,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从表现形式上来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大特点是: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通力合作的产物,不仅具有严谨的“学术样态”,同时又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紧密联系起来的,具有活泼的“政策样态”。与其他的哲学理论体系强调学术形态不同,这种“政策样态”突出地表现在: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直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落实到鲜活的实践中,使得非显性的哲学内蕴“显性化”。政治经济学蕴含的哲学传统,是通过哲学理论、哲学方法和价值观念在经济学分析中的运用体现出来的,这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运用哲学观念和理论为政治经济学提供“前提性假设”,而这种假设往往为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提供了逻辑起点。第二,运用哲学观念和理论分析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揭示经济规律,即提供“方法论支撑”。第三,运用一定的价值观念,阐释和评价社会经济活动和人们的经济行为规范,这既是提供一种“价值观审视”,同时也是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这三个方面来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树立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为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也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提供了价值观标准。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本身也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丰富的理论资源,滋养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树立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
作为研究物质资料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的学科,经济学研究的前提是对经济主体的“人性”进行理论预设。西方经济学将人的本质设定为“经济人”,并由此将人的无限欲望和资源的有限存在之间的矛盾作为研究主题。对此,马克思指出,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只不过是18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新兴资产阶级的人格化表象而已。“被斯密和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18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这是鲁滨逊一类的故事...其实,这是对于16世纪以来就作了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预感...这种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面是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在18世纪的预言家看来(斯密和李嘉图还完全以这些预言家为依据),这种个人是曾在过去存在过的理想;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这样的错觉是到现在为止的每个新时代所具有的。”[5]
马克思主义哲学站在“社会性”的高度来把握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任何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将其紧密联结在一起的,任何“经济人”的行为决策都无法脱离他所处的社会条件。经济关系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7]从另一个视角来看,“社会人”同时也是一个历史的人,无论个人在主观上如何超越其时代,他都无法真正意义上超脱他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而只能是当时那个历史阶段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产物,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的人同时也是“现实的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8]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从“经济人”和“社会人”双重层面把握人的经济本性,将人视为历史的、现实的社会关系的综合体。针对人的经济本性,“...即人不同于物,却与物结为一体;人以自我为中心,却又只能在他物、他人中去实现自我;人依赖于自然,却又在不断否定自然;人受制于必然,却又享受着自由;人的生命和流动是有限的,却又在追求着无限的未来。”[9]这表明,在超越“经济人”和“机械的社会人”的基础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了“能动的社会人”这一理论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正是从这个理论前提出发来看待和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和解决改革开放中的深层次问题的钥匙。[10]
把人的本质看作是“能动的社会人”,就是要表明:人是从利我和利他中寻找平衡,不能简单地从“利己”或“利他”的两分法出发界定人的经济本性,而是要考虑到人既具有自私自利的本性,但同时又是社会关系的整体,因此必然虑及整体利益的实现。因此,既不能完全根据微观主体的个人需要来进行经济决策,也不能简单地将人看作是社会系统中的机械零部件,而是既要认识和适应规律,同时又要把握规律、利用规律,在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最根本的是要按照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改革和调整社会中各种不合理的经济利益关系,只有抓住人的本质这个关键,深入到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和利益矛盾冲突中,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答案。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与之前的旧唯物主义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把辩证唯物主义作为自身最重要的方法论特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发展了事物的矛盾法则,提出要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论为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特殊类型,这是由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面临的特殊矛盾决定的。在唯物史观看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所有社会经济形态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规定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和,同时,这两对矛盾的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仍然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但是,矛盾又是具有特殊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其自身特殊的矛盾运动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初的设想,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从商品经济向产品经济过渡的中间社会形态,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然而,现实中的状况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权在经济社会发展极为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是在百废俱兴的基础上领导国民经济建设的。不仅如此,中国还拥有着与西方世界截然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和风俗习惯,这些国情都属于我国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因素。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矛盾法则方面的最大突破,即在于通过识别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来把握矛盾的特殊性问题。一方面,在复杂事物的诸多矛盾中,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识别了主要矛盾,也就抓住了这个“矛盾集合体”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在某一特定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存在和发展,影响着矛盾的其他方面的存在和发展,识别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抓住了这个矛盾的特殊性。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将新中国七十年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经过近三十年的经济建设,这一主要矛盾又出现了新的形式,这就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需要的发展,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比较有限,综合国力还不强。又经过三十年的经济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破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并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11]根据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解决这一核心问题的方案也不断发生变化。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为此,我国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按照“有计划按比例”的要求,率先发展重工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实现了国家工业化。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又受到僵化、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为解决这一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增强经济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竞争。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调整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强调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等,都是针对一些牵动面广、耦合性强的深层次矛盾的。”[12]。通过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中国共产党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得到人们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小康社会。
当然,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意味着放弃非主要矛盾、非矛盾主要方面。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高度强调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和解决具体矛盾的过程中,既要研究和解决主要矛盾,又要研究和解决非主要矛盾;既要研究和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和解决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吸取了这一辩证法精髓,从《论十大关系》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到“十个手指弹钢琴”的五大建设总体布局,都极其深刻地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辩证法的指导作用。
(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提供了价值观标准
与之前的所有哲学不同,唯物史观第一次把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定位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上。唯物史观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决定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人们谋得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物质资料生产的目的是不同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正是这种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而研究这种生产方式,除了研究其如何生产、生产什么之外,政治经济学还需要就生产目的是什么做出判断,而做出这一判断的价值观标准必须到哲学中去寻找。如果说紧抓社会主要矛盾是要解决“合规律性”问题,那么,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要解决“合目的性”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基础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价值观标准。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集中表达,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人类解放的视角回答了社会生产目的问题,“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3]这就表明,作为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新的社会形态,社会生产目的在于实现人的“自由个性”,为此,首先必须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并使“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
在明确“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大方向的基础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两个方面发展了有关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认识。一方面,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人的需要的角度看,新时代人民的需要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现实的要求,也进一步把物资资料的生产活动拓展到人的生产、精神生产和制度生产等更为丰富的领域。另一方面,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历史中的人,因此,社会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建共享,把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复兴三者统一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的实现,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努力,从“为人民服务”到“共同富裕”,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到“以人为本”再到“以人民为中心”,伴随着历史发展的脚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提示着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着恒久的价值观标准。
三、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认识论原则
“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这就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构建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同样需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和原则,这种方法和原则的中国化形式,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
作为一门体系化的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把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总结逻辑地叙述出来,这个叙述顺序是理论体系的展开过程,但值得注意的是,叙述的顺序与开展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顺序并不是一致的。马克思指出:“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15]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工作就是这里的第一条道路,也即“研究的道路”,把理论体系在读者面前呈现出来就是这里的第二条道路,也即“叙述的道路”。
从现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来看,部分地采用了“叙述”方式,通过核心概念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内容串联起来,比较典型的做法有“制度-运行-发展-运行”主线、“制度-结构-政府-增长”主线等等。采取这种做法的前提是假设社会主义经济系统的矛盾已经充分展开,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已经十分充分了。“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16]
但是,现实状况并非研究者所设想的那样完美,作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本身的发展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尽管综合国力取得了大幅提升,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没有变。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系统的内在矛盾还没有充分展开,我们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获得的认识仍然是比较粗浅的,还很难把社会主义经济系统作为一个“先验的结构”叙述出来。因此,如何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和实践发展动态变化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研究道路”和“叙述道路”的关系,是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的重大问题。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提供了重要的哲学原则,其根本遵循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过程,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仅作为“补充”形式的商品经济并存,作为对这一实践的理论总结,我们写出了“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第一次完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的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掀开了思想解放序幕,固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回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实践中接受检验并进行“再认识”,我们写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经济学理论再次回到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接受检验,我们正在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过程遵循的正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认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17]以“发展理念”为例,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针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失衡问题,强调“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改革开放后,先后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以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共同福祉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以全面统筹协调为主线的“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这一理论创新围绕实践问题展开,“创新发展”是要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直指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针对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开放发展”是要突出发展的内外联动问题,而“共享发展”则是要解决发展中不断暴露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们实施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五大建设。正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往复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话语体系才不断达成着历史与逻辑的高度统一。
结 语
政治经济学、哲学与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不可分割的三大组成部分,其中,以唯物史观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政治经济学的创立和发展奠定了哲学基础。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接受某种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其哲学基础正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所形成的哲学形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
从历史演进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是在接受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并与之互动的过程中完成的,二者的关系集中表现为:第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树立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为从“经济人”和“社会人”双重层面把握人的经济本性确立了理论前提。第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矛盾论为核心的方法论支撑,明确了以“如何破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第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继承“人的全面发展”价值观标准的基础上,从“以人民为中心”和“中国梦”的实现两个层面发展了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认识。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遵循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原则,在实践变化与理论发展的更迭交替中,形成了现实与逻辑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只有坚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才能不断开启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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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政治经济学研究》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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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这主要表现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为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提供了价值观标准。同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在观念上的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遵循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原则。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将为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示范标杆。
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特殊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和理论升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一个新的研究高潮。与其他所有学科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接受某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也有其哲学基础。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提供示范标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
(一)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因及其传承
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提出了与《国富论》中“经济人”相对应的“道德人”概念,这显然是把他的经济学说建立在了道德哲学的基础上。但是,古典经济学在大卫.李嘉图那里出现了分野,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分别发展起来。作为斯密“经济人”思想的继承者,杰弗里•边沁为效用价值论提供了伦理学阐释,他认为,伦理的根源是幸福,而幸福的基础在于经济。边沁将个人利益即“自利”至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奉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最高道德原则,进一步夯实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道德哲学基础。这一套功利主义原则通过詹姆斯•穆勒(老穆勒)和约翰•穆勒(小穆勒)的传承,最终在阿尔弗雷德•马歇尔那里形成了体系化的新古典经济学微观部分。
但是,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改变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问题域,萧条的社会经济体中存在着大量闲置的生产要素,这意味着新古典经济学力图解决的“欲望无限与资源有限的矛盾”成了一个伪问题,自由市场机制在危机面前濒临崩溃。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凯恩斯从“个体利益均衡机制”的微观范式中挣脱出来,提出了社会经济再生产整体流程的“货币流量机制”。凯恩斯认为,与需求自动创造供给的“萨伊定律”不同,社会生产的总供给流量中只有一部分投入需求而进入再生产流程,其他部分被储存起来而退出再生产流程,造成部分再生产流程无法进行,这种“有效需求不足”是造成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源。既然市场无法自动调节这种“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力量将那些未能通过市场投入再生产的货币注入市场中,增加社会经济系统的货币流量,从而解决危机问题。
凯恩斯经济学形成了两个体系的传承,也即“两个剑桥学派”。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美国“剑桥学派”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人主义与凯恩斯的整体主义并不冲突,因此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分析和凯恩斯主义的宏观分析结合起来,形成了所谓的“新古典综合派”。但是,以罗宾逊夫人等为代表的英国“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并不赞同这种“综合”,他们反对用基于个人利益的边际计算来分析价格决定问题,而用社会全部商品再生产流程的货币流量来解释商品的价格现象,这就是“斯拉法模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剑桥学派认为只有他们真正继承了凯恩斯经济学“整体主义”的哲学基因,而不是新古典综合派。因此,“两个剑桥”之争的实质是凯恩斯经济学“哲学基础”的争论,从自诩为凯恩斯经济学正宗传承的新剑桥学派的阐述来看,凯恩斯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具有整体论唯物主义色彩。
(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创立和发展的哲学准备
政治经济学与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一起,并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唯物史观的创立过程。一方面,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进行了实质性批判,从黑格尔的市场社会概念中发现了通向唯物史观的切入点,从绝对精神的历史演化中批判地抽象出物质生产活动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哲学进行了实质性批判,通过对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的批判,获得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规律启示,从而以现实的生产关系来定义人的本质,以此批判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和抽象自然主义哲学,从而为创立唯物史观中作为社会关系集合体的“个人”概念实现了方法论革命。[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必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设想,在俄国首先成为实践现实。随着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要求也就被提上日程了。实际上,为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准备,从列宁写作于1908年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那里就已经开始了。1938年,在斯大林的指导下,苏共中央编写和出版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斯大林亲自撰写了其中的第四章第二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在被战争中断了较长一段时间后,在已取得的哲学基础上,1952年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1954年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构建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苏联范式”的整体框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互动发展历程
从一般性的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做直接的推理,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应是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学术传承上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形成了两种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种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所形成的哲学形态,而另一种是着重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学术后裔们的哲学文本,从当代视界对其文本进行新阐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前一种可被称之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后一种可称之为“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陆剑杰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提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三个方面的性质。其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衍生的,是对实践中得到的体验和认知加以提炼、总结和升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充分汲取中国传统哲学的营养,又实现了“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与西方哲学,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话和交流中不断发展起来的,是具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2]
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是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哲学基础的。从历史属性上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在接受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不断发展的,换言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准备,早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期间就已经开始了,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又是在接受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并与之互动的过程中完成的。这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来理解。
第一个历史阶段是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与李达、艾思奇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合作,提出并初步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创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初始形态,这其中又特别以毛泽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作为标志性成果。在这一新的哲学形态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上完成了国家工业化,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批注和谈话》等一系列成果。在学术界,以孙冶方、顾准、骆耕漠、卓炯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不仅把计划经济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还积极探索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问题,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出现了第一次研究高潮。
第二个历史阶段是以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作为起点的。作为改革开放的先声,真理标准大讨论鲜明地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政治经济学领域,要求我们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为基本准绳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反思和检视。也正是在哲学层面把“实践”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通过之后,邓小平同志评价这个决定“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应当说,哲学领域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和思想路线上的拨乱反正,推动着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掀起了第二次研究高潮。
第三个历史阶段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作为起点的。1992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实践推动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创新,先后提出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党,如何在新形势下推动党的建设”、“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如何推动科学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命题。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时代意义”进一步拓展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概念的范围,论证了两者存在互相贯通的关系,提出了“生产关系持续创新论”。[3]在辩证唯物主义方面,“略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时代意义”总结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原理”,进一步阐释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必须处理好“实践创新”与“正确实践”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践的革命性原理”。[4]也正是在党的新一代领导人与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新的研究高潮,涌现出一大批新理念、新成果,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从表现形式上来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大特点是: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通力合作的产物,不仅具有严谨的“学术样态”,同时又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紧密联系起来的,具有活泼的“政策样态”。与其他的哲学理论体系强调学术形态不同,这种“政策样态”突出地表现在: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直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落实到鲜活的实践中,使得非显性的哲学内蕴“显性化”。政治经济学蕴含的哲学传统,是通过哲学理论、哲学方法和价值观念在经济学分析中的运用体现出来的,这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运用哲学观念和理论为政治经济学提供“前提性假设”,而这种假设往往为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提供了逻辑起点。第二,运用哲学观念和理论分析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揭示经济规律,即提供“方法论支撑”。第三,运用一定的价值观念,阐释和评价社会经济活动和人们的经济行为规范,这既是提供一种“价值观审视”,同时也是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这三个方面来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树立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为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也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提供了价值观标准。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本身也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丰富的理论资源,滋养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树立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
作为研究物质资料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的学科,经济学研究的前提是对经济主体的“人性”进行理论预设。西方经济学将人的本质设定为“经济人”,并由此将人的无限欲望和资源的有限存在之间的矛盾作为研究主题。对此,马克思指出,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只不过是18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新兴资产阶级的人格化表象而已。“被斯密和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18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这是鲁滨逊一类的故事...其实,这是对于16世纪以来就作了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预感...这种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面是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在18世纪的预言家看来(斯密和李嘉图还完全以这些预言家为依据),这种个人是曾在过去存在过的理想;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这样的错觉是到现在为止的每个新时代所具有的。”[5]
马克思主义哲学站在“社会性”的高度来把握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任何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将其紧密联结在一起的,任何“经济人”的行为决策都无法脱离他所处的社会条件。经济关系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7]从另一个视角来看,“社会人”同时也是一个历史的人,无论个人在主观上如何超越其时代,他都无法真正意义上超脱他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而只能是当时那个历史阶段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产物,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的人同时也是“现实的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8]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从“经济人”和“社会人”双重层面把握人的经济本性,将人视为历史的、现实的社会关系的综合体。针对人的经济本性,“...即人不同于物,却与物结为一体;人以自我为中心,却又只能在他物、他人中去实现自我;人依赖于自然,却又在不断否定自然;人受制于必然,却又享受着自由;人的生命和流动是有限的,却又在追求着无限的未来。”[9]这表明,在超越“经济人”和“机械的社会人”的基础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了“能动的社会人”这一理论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正是从这个理论前提出发来看待和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和解决改革开放中的深层次问题的钥匙。[10]
把人的本质看作是“能动的社会人”,就是要表明:人是从利我和利他中寻找平衡,不能简单地从“利己”或“利他”的两分法出发界定人的经济本性,而是要考虑到人既具有自私自利的本性,但同时又是社会关系的整体,因此必然虑及整体利益的实现。因此,既不能完全根据微观主体的个人需要来进行经济决策,也不能简单地将人看作是社会系统中的机械零部件,而是既要认识和适应规律,同时又要把握规律、利用规律,在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最根本的是要按照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改革和调整社会中各种不合理的经济利益关系,只有抓住人的本质这个关键,深入到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和利益矛盾冲突中,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答案。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与之前的旧唯物主义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把辩证唯物主义作为自身最重要的方法论特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发展了事物的矛盾法则,提出要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论为解决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特殊类型,这是由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面临的特殊矛盾决定的。在唯物史观看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所有社会经济形态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规定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和,同时,这两对矛盾的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仍然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但是,矛盾又是具有特殊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其自身特殊的矛盾运动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初的设想,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从商品经济向产品经济过渡的中间社会形态,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然而,现实中的状况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权在经济社会发展极为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是在百废俱兴的基础上领导国民经济建设的。不仅如此,中国还拥有着与西方世界截然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和风俗习惯,这些国情都属于我国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因素。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矛盾法则方面的最大突破,即在于通过识别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来把握矛盾的特殊性问题。一方面,在复杂事物的诸多矛盾中,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识别了主要矛盾,也就抓住了这个“矛盾集合体”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在某一特定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存在和发展,影响着矛盾的其他方面的存在和发展,识别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抓住了这个矛盾的特殊性。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将新中国七十年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经过近三十年的经济建设,这一主要矛盾又出现了新的形式,这就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需要的发展,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比较有限,综合国力还不强。又经过三十年的经济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破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并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11]根据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解决这一核心问题的方案也不断发生变化。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为此,我国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按照“有计划按比例”的要求,率先发展重工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实现了国家工业化。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又受到僵化、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为解决这一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增强经济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竞争。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调整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强调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等,都是针对一些牵动面广、耦合性强的深层次矛盾的。”[12]。通过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中国共产党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得到人们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小康社会。
当然,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意味着放弃非主要矛盾、非矛盾主要方面。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高度强调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和解决具体矛盾的过程中,既要研究和解决主要矛盾,又要研究和解决非主要矛盾;既要研究和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和解决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吸取了这一辩证法精髓,从《论十大关系》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到“十个手指弹钢琴”的五大建设总体布局,都极其深刻地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辩证法的指导作用。
(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提供了价值观标准
与之前的所有哲学不同,唯物史观第一次把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定位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上。唯物史观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决定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人们谋得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物质资料生产的目的是不同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正是这种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而研究这种生产方式,除了研究其如何生产、生产什么之外,政治经济学还需要就生产目的是什么做出判断,而做出这一判断的价值观标准必须到哲学中去寻找。如果说紧抓社会主要矛盾是要解决“合规律性”问题,那么,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要解决“合目的性”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基础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价值观标准。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集中表达,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人类解放的视角回答了社会生产目的问题,“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3]这就表明,作为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新的社会形态,社会生产目的在于实现人的“自由个性”,为此,首先必须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并使“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
在明确“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大方向的基础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两个方面发展了有关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认识。一方面,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人的需要的角度看,新时代人民的需要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现实的要求,也进一步把物资资料的生产活动拓展到人的生产、精神生产和制度生产等更为丰富的领域。另一方面,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历史中的人,因此,社会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建共享,把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复兴三者统一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的实现,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努力,从“为人民服务”到“共同富裕”,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到“以人为本”再到“以人民为中心”,伴随着历史发展的脚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提示着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着恒久的价值观标准。
三、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认识论原则
“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这就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构建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同样需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和原则,这种方法和原则的中国化形式,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
作为一门体系化的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把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总结逻辑地叙述出来,这个叙述顺序是理论体系的展开过程,但值得注意的是,叙述的顺序与开展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顺序并不是一致的。马克思指出:“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15]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工作就是这里的第一条道路,也即“研究的道路”,把理论体系在读者面前呈现出来就是这里的第二条道路,也即“叙述的道路”。
从现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来看,部分地采用了“叙述”方式,通过核心概念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内容串联起来,比较典型的做法有“制度-运行-发展-运行”主线、“制度-结构-政府-增长”主线等等。采取这种做法的前提是假设社会主义经济系统的矛盾已经充分展开,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已经十分充分了。“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16]
但是,现实状况并非研究者所设想的那样完美,作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本身的发展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尽管综合国力取得了大幅提升,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没有变。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系统的内在矛盾还没有充分展开,我们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获得的认识仍然是比较粗浅的,还很难把社会主义经济系统作为一个“先验的结构”叙述出来。因此,如何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和实践发展动态变化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研究道路”和“叙述道路”的关系,是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的重大问题。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提供了重要的哲学原则,其根本遵循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过程,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仅作为“补充”形式的商品经济并存,作为对这一实践的理论总结,我们写出了“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第一次完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的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掀开了思想解放序幕,固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回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实践中接受检验并进行“再认识”,我们写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经济学理论再次回到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接受检验,我们正在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过程遵循的正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认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17]以“发展理念”为例,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针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失衡问题,强调“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改革开放后,先后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以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共同福祉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以全面统筹协调为主线的“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这一理论创新围绕实践问题展开,“创新发展”是要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直指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针对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开放发展”是要突出发展的内外联动问题,而“共享发展”则是要解决发展中不断暴露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们实施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五大建设。正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往复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话语体系才不断达成着历史与逻辑的高度统一。
结 语
政治经济学、哲学与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不可分割的三大组成部分,其中,以唯物史观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政治经济学的创立和发展奠定了哲学基础。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接受某种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其哲学基础正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所形成的哲学形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
从历史演进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是在接受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并与之互动的过程中完成的,二者的关系集中表现为:第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树立了认识“人性”的基本依据,为从“经济人”和“社会人”双重层面把握人的经济本性确立了理论前提。第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矛盾论为核心的方法论支撑,明确了以“如何破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第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继承“人的全面发展”价值观标准的基础上,从“以人民为中心”和“中国梦”的实现两个层面发展了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认识。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遵循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原则,在实践变化与理论发展的更迭交替中,形成了现实与逻辑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只有坚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才能不断开启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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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政治经济学研究》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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