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要求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会议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201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哲学系成立由系主任谢地坤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复试工作,成立由相关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
2.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9层第一会议室(建国门内大街5号哲学所,建国门立交桥桥西北角、长安大剧院东、中国海关对面)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300分。
1.笔试: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
2.面试: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面试主要内容
面试将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之和。
3.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62.5%,复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37.5%。
六、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于4月下旬在哲学研究所网站公布并进行公示: http://www.philosophy.ac.cn
咨询电话:010-65138373
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