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和名额
我系严格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和名额进行接收工作。
二、推免生申报流程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推免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后,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并提交信息。
(二)推免生向我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件或扫描件(照相图片也可),于2017年9月30日12:00之前打包发送到邮箱xugr-zxs@cass.org.cn。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网上下载,学校推荐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3.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4.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如无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需提供2篇学术论文。
5.获奖证书
6.个人简历
系里根据推免生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其复试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三、复试安排
2017年10月10日—11日,所有被通知复试的考生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科研楼9层)参加专业科目笔试、面试。
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专业笔试
10月10日下午13:30起,专业面试
10月11日上午8:30,空腹体检(北京普仁医院)
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系里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依顺序排好: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学校推荐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3.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如无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需提供2篇学术论文。
4.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5.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6.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8.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9.个人简历等自我评价材料
10.其他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试考核办法
1.复试由系里组织五人以上的考核小组进行。
2.复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其中笔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
3.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
五、接收原则及要求
我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或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专业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专业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未按接收录取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的,不予录取。
(6)入学(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以及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地址:http://www.gscass.cn。
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10-81360224。
4.哲学系联系方式:请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网站—“学历教育”—“通讯方式”。
七、监督和复议
推免生对推荐免试工作有异议,可向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起申诉,再由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举报邮箱:keyan-zxs@cass.org.cn
监督电话:010-85195505
受理举报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科研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