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系具体情况,我系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哲学系成立由所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2.哲学系按学科、专业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系复试工作小组对本系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对象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研究生院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英语不低于45分(小语种不低于6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
2018年,我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线上生源均进入复试;线下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外语不低于41分(小语种不低于56分)、专业课不低于65分;接收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考生进入复试;全系进行差额复试。
复试考生名单见“2018年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
2.考生复试期间须携带材料
准考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背面写名字)、有效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应届考生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考生现实表现等政审材料(政审表见附件,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应与考试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所盖的印章应与表中“档案所在单位”一致;如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等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
2018年5月9日(周三)上午9:00—12:0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哲学所)
2018年5月9日(周三)下午13:00—— 各专业分别综合面试(哲学所)
2018年5月10日(周四)上午8:00—— 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空腹)(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
2.复试地点: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科研大楼9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建国门立交桥西北角、地铁建国门站西北口出、长安大剧院东、中国海关对面)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察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复试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2.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3.体检
体检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成绩的判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满分50分。
3.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之和。
六、信息公布
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网站公布并进行公示:http://www.philosophy.ac.cn
七、监督和复议
复试在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于5月16日前向本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
举报邮箱:keyan-zxs@cass.org.cn
监督电话:010-85195505
受理举报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科研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207。
哲学系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