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开展哲学研究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197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哲学所成为其下属的研究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加强党对哲学理论研究的组织领导,1954年底,中国科学... ... <详情>
哲学专业书库的前身是哲学研究所图书馆,与哲学研究所同时成立于1955年。1994年底,院所图书馆合并之后将其划为哲学所自管库,从此只保留图书借阅流通业务,不再购进新书。
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详情>国际易学联合会成立于2004年,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国家一级学会,属于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受中国社会科学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作为本团体的代管单位,指导和监管本会的具体业务工作。本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717807979Q。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学会活动机制,坚持学术立会,依法治会。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以科学精神和现代人文理念研究易学,弘扬易学文化中的优秀传统,推动易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国易学和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举办国际易学学术会议,组织国际易学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易学学术研究,出版易学著作;运用科学知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易学知识,评价易学学术成果等。根据《国际易学联合会章程》规定,本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会及其分支机构决不允许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本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学术会议,推进文化交流等,与日本、韩国、新西兰、美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易学研究机构和研究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取得了较大成就。新时代的国际易学联合会将继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建设海内外一流的中国易学与中国文化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国际易学联合会设有理事会。2025年7月25日,国际易学联合会召开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孙熙国;法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霞;副会长:杨立华、丁四新、杨庆中、曹峰、张涛、章伟文、刘成有、尹志华、任蜜林、吴克峰、谢金良、徐国亮、刘震、问永宁、马斯洛・阿列克塞(俄罗斯)、小寺敦(日本)。目前本会唯一下设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为陈霞,副秘书长为胡士颍、王鑫。
经重新登记及审批,截至2026年9月,国际易学联合会只设有2个分支机构:老庄易道文化专业委员会、现代易学专业委员会。(注)
国际易学联合会及其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统一通过代管单位哲学研究所网站发布。请社会各界警惕各类冒用我会名义的机构及其活动,避免遭受损失。
注:2026年6月,民政部公布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应当征求社会团体党组织意见,并征得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向社会公开。分支机构不得设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社会团体的组织架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得称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分支机构主任委员一般由社会团体理事或者秘书处相关负责人担任,不得同时担任本社会团体其他分支机构主任委员;分支机构开展活动时应当使用冠以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活动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世界、全球、国际等字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社会团体印章。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将全部收支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得计入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账户。
更新时间: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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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易学联合会成立于2004年,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国家一级学会,属于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受中国社会科学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作为本团体的代管单位,指导和监管本会的具体业务工作。本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717807979Q。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学会活动机制,坚持学术立会,依法治会。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以科学精神和现代人文理念研究易学,弘扬易学文化中的优秀传统,推动易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国易学和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举办国际易学学术会议,组织国际易学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易学学术研究,出版易学著作;运用科学知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易学知识,评价易学学术成果等。根据《国际易学联合会章程》规定,本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会及其分支机构决不允许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本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学术会议,推进文化交流等,与日本、韩国、新西兰、美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易学研究机构和研究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取得了较大成就。新时代的国际易学联合会将继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建设海内外一流的中国易学与中国文化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国际易学联合会设有理事会。2025年7月25日,国际易学联合会召开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孙熙国;法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霞;副会长:杨立华、丁四新、杨庆中、曹峰、张涛、章伟文、刘成有、尹志华、任蜜林、吴克峰、谢金良、徐国亮、刘震、问永宁、马斯洛・阿列克塞(俄罗斯)、小寺敦(日本)。目前本会唯一下设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为陈霞,副秘书长为胡士颍、王鑫。
经重新登记及审批,截至2026年9月,国际易学联合会只设有2个分支机构:老庄易道文化专业委员会、现代易学专业委员会。(注)
国际易学联合会及其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统一通过代管单位哲学研究所网站发布。请社会各界警惕各类冒用我会名义的机构及其活动,避免遭受损失。
注:2026年6月,民政部公布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应当征求社会团体党组织意见,并征得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向社会公开。分支机构不得设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社会团体的组织架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得称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分支机构主任委员一般由社会团体理事或者秘书处相关负责人担任,不得同时担任本社会团体其他分支机构主任委员;分支机构开展活动时应当使用冠以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活动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世界、全球、国际等字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社会团体印章。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将全部收支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得计入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账户。
更新时间: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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